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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陈淮
职 务:博士生导师
主要成就:国家级有特殊贡献专家
代表作品:《工业化-中国面临的挑战》
研究领域:工业化理论、产业结构理论、区域经济理论
人物经历:
1969年下乡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
1978年至1982年2月,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1982年2月至1988年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98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博士学位;
1988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被破格提拔为副教授;
1988年获硕士生导师资格;
1987年3月至1989年3月在日本东海大学作访问学者;
1987年-1992年,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副教授;
1992年2月至1993年4月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作客座研究员;
1992年2月调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1993年获研究员职称。
主要贡献:
出版有《工业化-中国面临的挑战》、《日本产业政策研究》、《对话"十五"-中国中长期发展战略再审视》、《走过世纪之交:战略与政策研究》、《热点随想》、《广厦天下:房地产经济学ABC》等专著十余部,公开发表论文数百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工业化理论、产业结构理论、区域经济理论。
陈淮主持过《跨世纪战略发展过程中的中国经济结构研究》、《世纪末的中国经济增长》、《过剩经济:形势与对策》、《重要基础产业的资产重组研究》、《1999:中国中长期发展战略再审视》、《中国国有投资公司在发展与改革过程中的战略定位》、《保障国家石油安全的战略思路》等重大课题研究。
获奖记录:
曾获国家发展奖一、二等奖(集体)。
国家教委优秀著作奖(个人)。
辽宁省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
主要观点:
个人自述
我是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班出身,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读的是工业经济。实实在在地本科、硕士、博士读了十年。中间不掺水。另外对国外的经济学我也并不陌生。美国、日本我都留过学,多少都有所了解。不管是西洋的、东洋的,相应的理论也有一些参悟。我们国家过去一段的发展实践中,我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对中国实践发展的情况也有一点了解和体会。
“买了中国的房子的是最幸运的!”
陈淮在“银企论坛”上,举例说一年多来八兄弟投资八大品种,股票、黄金、石油、期货等等,排第八的投资房地产,结果相比其他兄弟的投资收益,他的投资收益最为稳妥。他称,中国房地产市场在全球投资品中稳定性最高。相比金融危机冲击下其他带有投资性质的资产市场价格,中国房地产市场受到的影响最小、稳定程度最高。
陈淮指出,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首先不是劳动和资本的对立,是资本内部的债权人和股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尖锐的对抗,导致了次贷危机像第一张被推翻的多米诺骨牌一样,迅速地传导下去。但是,从目前来看,全球范围内实物领域的技术进步、生产设备的资产质量和全球人民的收入水平其实并无危机。而中国房地产市场所受到的波及里面有市场正常起伏的原因,但是不可否认,迄今为止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全世界所有带有投资性质的资产价格中稳定程度最高。相对于国际股市、债市、汇市、期市、油市以及贵金属市场,中国房地产市场受到的影响最小、稳定程度最高。
不过,陈淮强调,这当然不意味着稳定程度最高的市场就没有危机,也许它可能是所有潜在风险累计到最后的集中爆发点。所以当务之急是市场与政府、穷人与富人、资本与劳动以及中国的内需与外需之间同舟共济渡过当前这一场海啸,而不是谁“打倒”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8年10月份单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6%,环比下降0.3%。分地区看,涨幅较大的城市仍然集中在二、三线城市,海口以同比上涨13.6%排列在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涨幅榜首位,紧随其后的有银川、温州、金华和丹东,分别上涨9.8%、8.4%、8.1%和7.5%,三亚市更以12.9%的涨幅夺得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冠军。相比之下,一线城市房价出现环比下滑,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11个。其中,深圳、广州和惠州分别下降15.0%、7.4%和2.8%。而在35个环比下降的城市中,深圳新建住房价格环比降2.5%,广州降1.8%。
陈淮痛批公务员福利分房享受“超国民待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近日发表文章称,公务员住房享受“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陈淮在文章中称,一段时间来,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
陈淮称,任何国家都没有公务员住房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经验”,不论富国还是穷国,不论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不论历史还是现实,除了前苏联,一个例证都找不到。
陈淮警告,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他说,当前,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趋势是,不少地方正在采取“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的方式,大兴土木地给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加上各种明暗的税费优惠,一些部门的公务员往往可以用只有市场价若干分之一的“价格”买到产权房。还有一些单位,一边给公务员发着“住房补贴”,另一边又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集资房”,货币、实物保障两头享受。这些都是给公务员超国民待遇的腐败做法。
陈淮在文章中驳斥了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待遇”做法的几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公务员的工资买不起房,所以政府要给予特别保障”。确有很多公务员买不起房,这是事实。但公务员买不起房的比重是否高于社会中等收入者阶层?
“经济适用房政策、集资建房政策是国家允许的政策”。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政府之手对公务员住房问题进行干预,能够克服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这个说法实际上是一种非常笨拙的牵强附会。利用政府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靠压低土地价格、实行财政明补或暗补来为公务员提供低价的产权房是一种公开侵吞公共资源的行为,是和政府的公共职能完全相悖的做法。
“为公务员建住房可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这是近来的一个新说法。把中等收入者阶层中购房能力相对较强的人群从市场中分离出去,实行政策特殊补贴的“双轨制”,这尽管同样会产生投资需求、拉动GDP的增长速度,但是其结果是彻底破坏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则,瓦解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上世纪90年代初期钢材等价格的“双轨制”改革尝试曾导致“计划外”价格的暴涨和一轮恶性通胀,其教训应当牢牢汲取。
陈淮说,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价格的稳定性,而且会对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一些国家历史上在公务员住房问题上的不慎做法曾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甚至政治危机,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